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部署,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,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〉的决定》(国发〔2005〕40 号),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修订形成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24 年本)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(2024 年本)》),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。细胞培养、细胞治疗药物、高端化智能化制药设备被列入鼓励类产业目录。
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24年本)》由鼓励、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,共有条目1005条,其中鼓励类352条、限制类231条、淘汰类422条。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技术、装备及产品。鼓励类目录聚焦基础性、战略性、前瞻性关键领域,重点鼓励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、需要政府发挥引导作用、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事项。在《目录(2024 年本)》中,关于医药产业分别为鼓励类5项、限制类6项、淘汰类8项。在鼓励类别中,新技术、新药以及智能化设备技术被大量纳入,儿童药、短缺药以及细胞培养、细胞治疗药物、高端化智能化制药设备被列入鼓励类产业目录。